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區屬各中心小學、幼兒園: 為認真貫徹新一輪學前教育三年行動計劃,進一步鞏固和提高我區學前教育入園率,經研究,決定就農村學前教育走教工作予以規范,具體要求如下: 一、指導思想 按《幼兒園教育指導綱要》和《3-6歲兒童學習與發展指南》要求,著眼于幼兒基本素質培養和幼小銜接,為幼兒終身發展奠定基礎,開展走教工作。 二、完善制度 每學年實施基礎教育統計工作時,同步建立摸底統計制度,對無法按時入園幼兒開展摸底統計工作,填寫《鄉鎮各行政村入園摸底情況表》、《鄉鎮各行政村未入園(在家或在外地未入園)幼兒情況表》。同時,做好幼兒入園注冊工作。 三、明確主體 實施走教任務的主體為各鄉鎮中心幼兒園。同時,城區公辦園按小片區管理的片區安排,每學期到對口園有計劃開展指導和幫扶,并按要求直接參與走教。 四、制定計劃 針對偏遠地區的散居適齡幼兒的實際情況,制定走教工作計劃。計劃內容做到“四定”:定走教對象、定保教目標、定走教人員、定走教時間。并附學期走教工作安排表。 五、明確要求 1.做好保障。各中心小學要做好走教工作后勤保障,及時支付學具包費用,根據走教需要調配車輛,并做好每學年的走教經費預算。 2.確定時間。各走教教師要與幼兒家長協商,制定每學期走教時間,并根據實際情況適時調整,確保走教次數和時間。 3.健全機制。每名幼兒做到“兩有三個一”:“兩有”即有一套免費的學具包、有專人負責保教指導。“三個一”即每月至少一次上門開展保教活動,每周至少一次電話保教指導,每學期至少一次邀請幼兒到中心園參加活動。 4.建檔跟蹤。每名走教對象應按在園幼兒的基本要求,建立走教檔案,并跟蹤至義務教育入學年限。同時,對走教過程要做好記錄,并注意跨學年度的交接工作。 5.總結推廣。每學年對開展走教工作進行總結,交流,定期召開走教工作現場會,推廣走教經驗,切實提高適齡幼兒入園率。 三元區教育局 2016年1月19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