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21日至22日,三元法院開庭審理三元區首例涉黑案件。 公訴機關指控,2012年來,以被告人楊某忠為首的黑社會性質組織,采用暴力、威脅等手段,有組織地多次實施違法犯罪活動,為非作惡,欺壓群眾,嚴重破壞經濟、社會生活秩序,在一定區域內形成重大、惡劣影響。公訴機關認為,楊某忠、楊某恩、林某英、林某恒、羅某、鄧某平、鄧某生、鄧某煒、鄧某亮、蔣某禧、李某、鄭某明等12人為索取高利放貸債務,多次有組織地實施毆打、辱罵、恐嚇他人,強拿硬要、任意損毀、占用公私財物,應當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目前,該案正在進一步審理中。本次庭審三元區委政法委組織轄區政法單位干部到場旁聽,三元法院邀請轄區人大代表、政協委員現場監督,多家省、市新聞媒體到場采訪報道。 又訊 1月23日,尤溪法院公開開庭審理曾某開、楊某天、曾某蘭等人涉惡案件。該案是掃黑除惡專項斗爭開展以來,尤溪法院審理的首起涉惡案件。轄區人大代表、政協委員、鄉鎮干部、群眾代表100余人旁聽庭審。 2011年初,被告人曾某開、楊某天、曾某蘭等人在尤溪縣洋中鎮后樓村自發組織林改小組,以“分山到戶”為口號要求后樓村民委員會分發林地給村民。曾某開糾集林改小組成員四處上訪舉報,其中,曾某開負責出謀劃策,楊某天負責信訪告狀,曾某蘭負責管理現金錢款。林改小組發展至后期,逐漸形成曾某開、楊某天、曾某蘭等3人的惡勢力團伙,以“林改”名義對他人實施威脅或要挾,強行索取“贊助費”“好處費”等財物,謀取私利。 2018年8月29日,被告人曾某開、楊某天被尤溪縣公安局民警抓獲歸案;被告人曾某蘭經尤溪縣公安局民警電話通知到案。 尤溪縣人民檢察院認為,被告人曾某開、楊某天、曾某蘭以非法占有為目的,以威脅、要挾的方法,強行向他人索要財物,數額巨大,應當以敲詐勒索罪追究其刑事責任。曾某蘭犯罪以后自動投案,到案后如實供述自己的罪行,是自首,可以從輕處罰。 本次開庭首次采用了微尤溪直播平臺、中國庭審公開網兩個平臺進行同步直播,6000余名網友在線觀看了庭審直播。 (陳 沙)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