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3月5日,江蘇省蘇州市中級人民法院采用六地遠程視頻連線、互聯網直播的方式,對中央掃黑除惡專項斗爭第17督導組重點關注的徐天興等15人組織、領導、參加黑社會性質組織等犯罪刑事附帶民事訴訟一案進行二審公開“隔空宣判”。維持一審對該黑社會性質組織的組織者、領導者徐天興以組織、領導黑社會性質組織罪、開設賭場罪、聚眾斗毆罪、尋釁滋事罪、非法拘禁罪、故意毀壞財物罪、破壞生產經營罪、非法持有槍支罪數罪并罰,決定執(zhí)行有期徒刑二十五年,剝奪政治權利三年,并處沒收個人全部財產,對其他組織成員分別判處有期徒刑十三年至一年三個月不等刑期,并處罰金,對附帶民事訴訟原告人進行連帶賠償的刑事附帶民事判決。 據了解,蘇州市中級人民法院充分應用智慧法院建設成果,對在押上訴人(原審被告人)通過法院專網,以遠程視頻的方式,通過可視化“面對面”,將法官、檢察員、上訴人、被上訴人以及辯護人網絡視頻連線,通過實時視頻對話,屏幕共享實現隔空宣判。確保刑事審判工作不停歇、不缺位,在做好疫情防控的同時,有力懲戒違法犯罪行為,筑牢社會安全穩(wěn)定的守護防線。朱桂根/人民圖片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