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容: 近年來,隨著國家新能源汽車推廣力度的加大,越來越多的家庭購買了新能源汽車,由于我區為三明市政治、經濟、文化中心區,區內即有新建小區,老舊小區也非常多,隨著城市發展,個人購買電動自行車或電動汽車的居民不在少數,充電樁安裝需求也開始凸顯。我市現有小區充電樁安裝困難存在以下幾個方面的原因: 一、受自身場地、用電設施、消防設施的限制。由于小區停車位是已經建成的,相對固定,而其中大多數屬于公共車位,按照《物權法》等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任何個人和單位不得擅自占用共用場地共用部位,場地限制成為充電樁安裝難的一個重要原因;同時居民小區建設時,其用電設施中的用電電壓、用電線路和用電負荷等是嚴格按照相關規范和標準來設計的,當時的設計條件是滿足居民的日常生活及小區內必要的設施設備用電需求,對于電動汽車充電樁的用電需求沒有提前設計考慮,因此加裝充電樁需要供電部門擴容,其380伏高電壓必須單獨走電,需要開挖通道布設電纜,這就會涉及建筑物及其附屬設施的安全和電力設施改造問題,根據《物權法》和《物業管理條例》等法律法規的規定,應該履行一定的程序經得全體業主的同意方可實施,同時還需考慮用電設備升級而增加的費用分攤問題;小區原有的消防設施沒有考慮充電汽車失火如何滅火的問題,若要安裝充電樁,必然要對現有消防設施進行提升和改造。 二、缺少統一的安裝標準及系統的維護管理。(1)產品質量標準體系有待完善。目前我國充電基礎設施的標準,是按照電工類產品的標準體系制定并實施的。而充電基礎設施的使用條件在很多時候比以往的電工產品使用條件更加苛刻,質量要求也應該更高,需要進一步在使用中完善。(2)尚未建立嚴格的產品質量管控體系。目前,在國家能源局指導下,中國電動汽車充電基礎設施促進聯盟已經建立了產品標識管理制度,采用行業自律的方式,對于充電基礎設施產品質量進行管理。但由于不是政府強制實施,總體上管理力度偏弱,推廣的也不理想。(3)居民小區充電樁屬于私人單個安裝,品牌雜亂,產品質量參差不齊。部分產品處于采購鏈最末端,成本成為唯一考慮因素。 三、缺乏有效的利益機制。管理居民小區的物業公司缺乏為用戶安裝充電樁的積極性。原因很多,包括缺乏技術支撐能力、小區電力容量不富裕、其他的業主不同意等等,最核心的是缺乏利益機制。根據政府規定,物業公司向小區居民增加收費項目,必須得到物價部門核準。目前對于絕大部分居民小區存在的問題是,安裝了充電樁以后,給物業公司增加了工作負擔,卻不能增加收入。 發展新能源,是我們解決三大攻堅戰的重要措施之一,但是我們發展新能源,要因地制宜、聯系實際、問題導向來解決存在的問題,要全面地去看待問題的產生,提出綜合性的解決措施。因此,建議如下: 一、出臺統一的政策和標準。借助市政道路公共停車位,在居民小區的周邊道路上,設置一些電動汽車充電樁,從距離和便利上滿足小區居民的充電需求。對于容量受限的既有小區,直接由電力部門根據群眾報裝需求,在不占用現有居民用電設施和用電容量的前提下,新增用電線路、用電容量,確保正常居民用電和群眾充電樁報裝需求互不影響。消防部門出臺統一的安全標準,符合相關的規定和要求等。 二、建立科學規劃統一運行管理體系。一是由政府按照一定的標準和流程,如招標,選擇若干有技術能力的運營公司,負責轄區內居民小區的充電樁建設運營業務。二是對居民小區的充電樁建設采取統一規劃。可以避免重復施工,降低成本。三是運營公司對于已安裝的充電樁實施有盈利的維護和運營。既可以保證設備完好,使用方便,又可以實施有序充電。四是項目多贏促充電樁落地,要實現運營公司、物業、業主委員會多贏格局。 三、加大政府扶持力度 建議政府應出臺相關政策,對符合安裝充電樁的小區在規定標準內給予一定政府補助和扶持,使更多人使用清潔能源,真正做到對環境的零污染,更好的還三明城區一片清新空氣。 四、嚴查違規充電行為。 消防部門要定期對住宅小區開展電動車停放和充電專項檢查,及時消除隱患。對檢查發現電動車違規停放、充電的,應當制止并組織清理,加強電動車停放充電引發火災的防范常識宣傳和典型火災案例警示教育,引導群眾增強消防安全意識。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