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道路交通安全違法行為處理程序規定》第十六條及《福建省道路交通技術執法取證設備管理規范(試行)》第十七條之規定,現將三元區新增交通技術監控設備點位及查處交通違法類型向社會進行公告: 一、在以下地點增加用于查處機動車駕駛時撥打接聽手持電話、未系安全帶、車輛逆向行駛等交通違法行為的交通技術監控設備 1.國道534線槐林路口 2.國道534線三明東互通路口 3.荊東工業園路口 4.江濱南路高速連接線路口 二、在以下地點增加用于查處非機動車不按交通信號規定通行、駕乘電動自行車未佩戴安全頭盔、違法占用機動車道行駛、非機動車逆向行駛、駕駛非機動車撥打接聽手持電話、非機動車違反載人規定、非機動車違反安全管理規定等交通違法行為的交通技術監控設備 1.列東街東新三路路口 2.列東街東新四路路口 3.新市北路東新三路路口 4.新市北路附小人行橫道 5.新市北路勁松路口 6.新市北路乾興巷路口 7.新市北路乾景巷路口 8.梅列大橋西側 9.青年路崇榮路路口 10.新市南路芙蓉路路口 11.工業南路白沙路口 12.列東街實小天橋 13.東安路新和路路口 14.江濱路三明飯店路段 15.江濱路和仁路路口 16.江濱路雙園路口 17.江濱路麒麟山下穿 18.江濱路龍騰小區路段 19.河西路梅列大橋橋下 20.工業北路市實驗中學路口 21.江濱南路育才路路口 22.江濱南路下洋二路 23.江濱南路芙蓉路口 24.新市南路山水御園路段 25.工業南路望江樓路段 26.三明站落客平臺進口匝道 三、以下地點在原有查處違反駕駛人禁止性規定等違法行為的基礎上,新增查處車輛逆行、違反機動車載人規定、違反安全設施規定等交通違法行為 1.新市北路乾興巷路口 2.新市北路東新一路路口 3.梅列大橋西側 4.河西路梅列大橋橋下 5.工業北路實驗中學路段 6.工業南路望江樓路段 請廣大機動車駕駛人自覺遵守道路交通法律法規的相關規定,嚴格按照交通信號、交通標志和標線的指示通行。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將對被交通技術監控設備抓拍的交通違法行為予以處罰。 特此公告。 三明市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隊 2026年4月16日 |



